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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:在处理债务纠纷时,请务必优先考虑开展积极且友善的调解环节,以期借款人能主动偿还欠款或签署有关还款协定。如经调解无果,作为债权人,您可考虑向借款人寄发到期款项催收通知书。关于借款催收事宜,若融资方在通知书上签字或加盖公章,可视作他们默认并重新确定了原有债务关系。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97条诉讼时效的期间、计算方法以及中止、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,当事人约定无效。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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